2016年6月25日

塞尔维亚矿业法律和剥削权诺特利

塞尔维亚拥有丰富的矿产资源,包括褐煤、铜、铅、锌和工业矿产。塞尔维亚矿物资源的地理位置和多样性无疑是对采矿部门未来投资的有利因素。加强立法框架,确保规则的适当适用,在增强投资者信心、鼓励项目融资和向私营和公共部门提供互利的项目成果方面具有关键作用。
2015年12月16日的采矿与地质探索的新法律生效,主要目的是吸引未来对地质探索和采矿的投资。在新法律介绍的各种变革中,剥削权领域有一些有趣的新科技。

一、批准勘探许可
根据2015年法律,采矿工作必须事先获得以下批准:
开发场地批准或者开发批准;采矿设施的建造批准和/或采矿工程的执行批准;采矿设施使用批准。
勘探执照持有人现在有优先权提交勘探区域留下权利要求,以便编制剥削批准/开发实地批准的文件。
新法律区分了剥削现场批准和开发批准,涉及开发和各自发行条件的主题。
利用开采批准,要求利用非金属矿物原料,用于获得建筑材料和利用矿产资源,以获得法律规定的自然建筑材料。有关各方通常会寻求这一批准采石场和较小的项目。

对于所有其他矿石,需要开采现场批准。为特别方便投资者,预计仅在申请采矿设施建设审批和/或进行采矿工程时,无需提供土地使用的法律依据,即可批准开采场地。这一权利应存在于规划采矿设施建造和采矿工程进行至少十年的地面上,但石油和天然气的情况除外,如果提出的请求期限不超过十年。

在开采对塞尔维亚共和国具有战略重要性的矿物原料储备的情况下,应提交政府特别法案,以确定为期5年的开采期间的公共利益。
在获得采矿设施建设批准和/或采矿工程批准方面,有一项重要的立法新颖性,包括获得开采批准的程序。必须提供一份存入的本票/一份银行担保证明/一份公司担保,以支持塞尔维亚共和国,数额至少为主要采矿项目拨款的30%,用于恢复/重新耕种因开采而退化的土地。
此外,2015年法律还减少了发布各种批准所需的文件数量,以进行地质勘探和采矿剥削。

2吊销地方自治市颁发许可证的权力

这一领域潜在投资者可能感兴趣的最重要的新颖性是,市政当局不再负责探索探索和剥削的批准。

根据2011年的采矿与地质探索法,已授权为开采某些矿物原料的批准,包括用于获得建筑材料的矿物原料。这提出了一种流程负担,减缓整个开发批准过程。应该指出的是,在此期间,大多数当地城市都没有必要的人力资源,也没有处理和最终确定这些要求的技术能力。

根据2015年法律,如果在自治省境内进行勘探/开发,所有勘探和开发的批准都由矿业和能源部和自治省主管当局负责。这将大大缩短获得这些批准的总程序长度。

III。成本

已授予采矿工程表现的剥削批准的持有人应支付使用矿物原料和地热资源的级别。这些版税的金额与2011年法律相同。

《基于矿物原料和地热资源使用费的使用费支付方式和延期支付债务条件的新规定》提出了12个月分期支付延期支付使用费债务的可能性。延期支付债务的法律基础是债务人与部/省当局之间达成的协议。如果债务人不能支付两个月的分期付款或其他方面不能履行其正在进行的义务,主管当局将终止协议,并启动强制催收行动。

关于使用非金属原材料用于获取建筑材料(大理石、石灰、粘土、砂、砾石、施工技术和architectonic-construction石头,等等)和菱镁矿,皇室的规定,应当由政府在今年第四季度,明年根据矿物原料的种类而定。根据《2016年用于获取建筑材料的非金属原材料使用特许权使用费额度规则手册》,这些特许权使用费保持不变。另一项新举措是,2015年法律不承认地热能的使用费,以鼓励更多地利用这一资源。

对于地表面积达0.5平方公里的矿产和其他地质资源的应用地质勘探,设想提供固定使用费,金额为RSD 5,000。对于大于0.5平方公里的表面积,开采费用保持不变,每平方公里RSD为10,000.00。
塞尔维亚财政部已编制了《关于公用资源使用费的法律草案》。这部法律将包括开发和地质勘探的所有使用费。根据草案规定,矿产原料和地热资源的使用费由政府根据矿业和能源部的提议确定。该草案还设想了每一种单独矿石的市场价格的百分比上限。该提案目前处于搁置状态,有待塞尔维亚共和国国民议会进行公开讨论。它有望在接下来的几个月被采用。

与其他采矿申请的其他行政费用有关,新法律行政费用应于2016年7月1日生效,并仅略有增加行政费用。

四、勘探权转让
2015年法律为剥削许可证持有人提供了向任何公司,其他法人实体或企业家转移牌照的机会。Provisions regarding transfer are now stated in the Law and not in the Rulebook, as was the case until the adoption of Law 2015. A transfer of license has to be approved by the competent authority, i.e. Ministry or Provincial Authority, depending on which authority has rendered the license. Unlike Law 2011, the new law does not explicitly stipulate that a request for approval has to be submitted by an exploitation license holder, along with verified proxy issued by a future license holder. Additionally, Law 2015 has cut down on documentation that needs to accompany the request for approval submission. Namely, excerpts of registered data for current and future license holders- the latest supervision report performed by mining inspector, geological inspector and safety inspector are no longer required.

V.结论
剥削权利是塞尔维亚采矿活动的法律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覆盖利用权限的立法变化似乎是更精简的过程的一步。与任何其他立法一样,尚未证明这些新规定的实际福利。Taking into account that Law 2015 is still in its early beginnings and that potential for burdening legal uncertainties can hardly be overstated, ongoing consultations between relevant industry stakeholders led by the competent Ministry would favour the attainment of lawmakers’ objectives and facilitate further improvements to the overall framework.

Milena Vlatkovic,助理
扬科·尼科利奇,高级助理
JPM Jankovic Popovic Mitic